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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拔罐器

      拔罐器

      【产品名称】拔罐器
      【型号规格】水煮竹罐PA-6;水煮竹罐PA-8;水煮竹罐PA-10;水煮竹罐PA-12。
      【适用范围】用于拔罐疗法。
      【产品备案号】鄂汉械备20190482号
      【生产备案号】鄂汉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24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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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产品详情

      【产品名称】拔罐器
      【结构组成】本品由竹罐和自热装置组成。以水煮的方式产生负压的罐状器具。
      【产品性能】自热装置内的发热包与水接触后,产生热量,水煮竹罐产生负压。
      【适用范围】用于拔罐疗法。
      【使用方法】打开包装袋,将适量饮用水注入拔罐器内,7~8分钟后,打开盖子,用镊子将竹罐倒置夹起,迅速用干毛巾吸去罐口的水液,趁热将竹罐置于人体拔罐部位,轻压数秒钟,令其吸牢。数个竹罐依次操作。
      【注意事项】
      1、拔罐时应选择肌肉丰满、皮肤平滑、没有毛发的部位,以防漏气。皮肤干燥者,可先将皮肤湿润后再拔罐。罐子拔上后不要移动体位。
      2、使用多拔罐疗法时,拔罐与拔罐之间应保留一定距离,不宜排列过近。
      3、如病人感觉过紧、灼痛、难受,可能是吸拔力过大或此处不适宜拔罐,可选其它部位重新拔罐或改用小拔罐。
      4、拔罐,起罐时应保持室内温暖,避开风口,防止受凉。
      5、起罐后局部皮肤潮红瘙痒,不可乱抓,经几小时或数日后,可消散。
      6、起罐后局部皮肤出现出血点、淤血、水泡、水珠等现象均属正常治疗反应。水泡轻者只须防止擦破,待其自然吸收即可;水泡较大时,应遵医嘱进行处理。
      7、患者精神紧张,饥饿、体位不当或拔罐吸力过大时,偶见面色苍白,恶心欲吐,多汗心慌,四肢发冷等现象,中医称之为晕罐。应立即起罐,使患者平卧,注意保暖,休息片刻,饮温开水或糖水后即可恢复,在上述处理后如仍不缓解,可考虑配合其他治疗措施。
      【禁 忌 症】
      1、高热、昏迷、抽搐、重度失血等急性、危重病人禁用;
      2、皮肤过敏、浮肿、水肿或皮肤失去弹性者禁用;
      3、孕妇或月经期妇女禁用;
      4、精神高度紧张、饥饿或晕罐患者禁用。
      【警示提示】本品注水后会产生高温,谨防热水外溢或蒸汽烫伤。
      【型号规格】水煮竹罐PA-6;水煮竹罐PA-8;水煮竹罐PA-10;水煮竹罐PA-12。
      【储    存】置通风干燥的室内保存。
      【运    输】按照外箱标示要求运输。
      【生产日期】见产品包装。
      【使用期限】二年
      【产品备案号】鄂汉械备20190482号
      【生产备案号】鄂汉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24号
      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鄂汉械备20190482号
      【备案人/生产企业/售后服务单位】
      名        称:湖北威斯尼斯人60555药业有限公司
      地        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九通路银湖科技工业园
      联系方式:027-83372881
      网        址:www.qccm123.com
      说明书修订日期:2019年05月27日

      招商/售后:027-83372881   13707120181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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